联系我们

  • 报名咨询:0735-2888396
  • 学生服务:0735-2886368
  • 教学服务:0735-2881993
  • 考务教务:0735-2883536
  • 技术支持:0735-2884875
  • 继续教育:0735-2883656
  • 后勤管理:0735-2889796
  • 课程开放:0735-2885566

重要通知

当前位置:首页>重要通知

城市管理“十大禁止”内容

访问人数:2022   新闻作者:   撰稿人:暂无   新闻来源:暂无   发布时间:2013/07/04

城市管理“十大禁止”内容

(一)禁止随地吐痰、便溺,乱扔果皮、纸屑、烟头等废弃物。

(二)禁止乱倒垃圾、粪便、污水。

(三)禁止在市城区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、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。

(四)禁止在城市建(构)筑物、设施以及树木、电杆上涂写、刻画、张贴或擅自散发广告、宣传品。

(五)禁止擅自摆设摊点、占道经营。

(六)禁止门店经营者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、处理垃圾、粪便。

(七)禁止在市城区范围内沿途燃放鞭炮、抛撒冥纸。

(八)禁止违反道路通行规定跨越、倚坐道路隔离护栏。

(九)禁止行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横穿马路、闯红灯。

(十)禁止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不按规定停放。